62.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提供出版之「傳統醫學與現代醫學對話論壇專輯(一)傳統醫學與現代醫學對話的啟動與機制」專書30本,目錄請點選(PDF檔),欲索取會員,請直接電洽學會,或mail來信(請留下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索取。| 63.有關不予開放診所申請跨表乙案 |
| 64.健保基層總額支付制度台北區委員會皮膚科審查醫師第一次座談會會議結論 |
| 65.臺大醫院美容講座近期內容 (請參閱台大皮膚科當週行事曆) |
| 66.【公告】全民健保中區西醫基層醫療費用點值穩定方案(草案) 940902修訂版 ,初步決定於本年度10月份起實施。由於本案將影響皮膚科同仁的健保申請費用,希望各位會員詳閱此份方案。 西醫基層中區委員會將要求中區健保局至各縣市舉辦詳細說明會。 |
| 67.【公告】職業性疾病相關之疾病代碼及職業傷病通報事宜 |
68.目前本會與大陸「臨床皮膚科雜誌」(自2003年1月起,每月一期)、「岭南皮膚性病科雜誌」(自2005年3月起)進行交換雜誌,有興趣的會員,可親至學會查詢或聯絡皮誌編輯助理(02)2331-0253 林佳蓉小姐。69.為推展準會員制度,保障準會員權益,依據本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日後醫學會所主辦之各項學術活動之收費方式,將依會員及準會員身份收費;凡未加入準會員之皮膚科住院醫師將視為非會員身份收費。| 70.準會員申請程序說明及申請書下載 |
| 71.【會員權益公告】曜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取得 Lumenis 公司之台灣區獨家經銷權相關聲明 |
| 72.∼關於參加甄審資格∼行政院衛生署【92.08.01衛署醫字第0920208514號公告】 |
| 73.【健保】乾癬光照治療注意事項。 |
74.【重要】91.11.12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10073793號)函主旨:各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其接受專科醫師訓練人數,應依本署核定訓練容量為之;如有超額招收受訓醫師者,將予以扣減訓練名額或註銷其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資格。| 75.*公告*行政院衛生署91/06/13衛署醫字第0910033322號函說明:有關各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第二年住院醫師以上之訓練名額相互流用乙案,應依核定訓練容量為之,且符合訓練醫院認定標準。舉例:乙院91年度R2轉任甲院,甲院之91年度R2訓練容量不得超出衛生署90年核定公告之訓練容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