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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函:111年專科醫師證書有限期限屆滿需更新者,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辦理專科證書更新事宜。

來函:111年6月27日衛部醫字第1111664103號
主旨: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有關111年專科醫師證書有限期限屆滿需更新者,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辦理專科證書更新事宜,自即日起免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檢具書面理由及證明文件,向本部申請展延,得予自動展延1年,請轉知所轄會員並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此文是指專科醫師若學分不足可不需檢具書面理由及證明文件,即可以直接延期一年辦理展延,仍需在一年內補齊學分辦理展延,效期不會因此延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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