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灣皮膚科醫學會

出國參加會議或長短期進修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會員「出國參加研討會議」或「長短期進修」繼續教育積分認定申請辦法
 
根據:本學會甄審原則第十點第三款規定:(三)參加國外皮膚科相關之長短期進修,一星期內短期進修,每日二點。進修一週以上之長期進修,每週得五點,超過三十點者,以三十點計。(中華民國109年06月09日行政院衛生署衛部醫字第1091661438C號公告修正)
 
請注意:
1. 長短期進修請先確定課程是否可以符合認定積分,請將課程資料電子檔E-mail至本會(emily@derma.org.tw),並註明會員編號及姓名。聯絡人:(02)2388-0595~6分機14 祕書羅敏君小姐
2. 出國參加研討會議:請於會後將您的「參加證明正本」及「研討會議程表」寄回學會申請積分登錄,正本驗畢後會再歸還。
請郵寄至:10046台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1-2號4樓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收

10046 台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1-2號4樓
(02)23880595~6
(02)23880597
derma.email@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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