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公告
皮膚科指示藥品品項資料 (敬請會員於2/6前提供意見)
來函:111年1月10日健保審字第1100063473號。
主旨:檢送貴學會函請本署提供健保收載之皮膚科指示藥品品項資料1份,復請查照。
109年皮膚科使用品項申報人數小於5000人以下之外用、口服用藥品項資料 (Excel檔下載)
註:
1.擷取109年各品項申報人數小於5000人以下藥品(不計科別,含簡表)。
2.取109年皮膚科申報使用指示用藥,且符合外用、口服者(藥品代碼第八碼為1,3),並且為上述說明1使用人數小於5000人以下藥品。
3.上述品項不含皮膚科未申報或無申報量之指示用藥。
各位會員您好:
健保署擬修訂支付標準,未來小於5000人以下之外用、口服用藥將不給付。
若您認為有需要保留給付的藥品,請於2/6前Email提供理由及意見,以利本會統整回復健保署。
請於2/6前Email至derma.email@msa.hinet.net
信件主旨:皮膚科指示藥品建議(會員編號/姓名:000)
信件內容:(欲保留藥品之名稱及理由或意見)
謝謝!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 敬上
聯絡人:(02)2388-0595或0596分機12祕書林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