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灣皮膚科醫學會

轉知訊息-政府機關

【轉知】衛生福利部來函:有關109年及110年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如因繼續教育積分不足無法辦理專科醫師證書更新事宜

來函:109年3月3日衛部醫字第1091660951號函
主旨: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有關109年及110年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滿需更新者,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辦理專科證書更新事宜,自即日起無需向本部申請展延,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將予自動展延1年,請轉知所轄會員並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請109年及110年皮膚科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滿之會員留意積分狀況,以符合更新原則。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羅敏君秘書,電話:02-23880595或0596分機14,謝謝。
 

10046 台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1-2號4樓
(02)23880595~6
(02)23880597
derma.email@msa.hinet.net
社團法人臺灣皮膚科醫學會,臺灣皮膚科醫學會,臺灣皮膚科醫學會,台灣皮膚科醫學會,皮膚科醫學會,臺灣皮膚科,台灣皮膚科,0101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