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灣皮膚科醫學會

轉知訊息-政府機關

疾管署函:建議愛滋病毒(HIV)篩檢或檢驗對象及頻率

來函:113年2月27日疾管慢字第1130300189號。
主旨:檢送新修訂之「建議愛滋病毒(HIV)篩檢或檢驗對象及頻率」(如附件),請貴會/單位惠予轉知所屬及相關人員知悉,並運用於一般民眾衛教宣導,以鼓勵民眾接受HIV篩檢,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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