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政府機關
【公告】衛生福利部轉知為維護醫療處置安全及品質,不得使用不具藥品查驗登記證之「三氯醋酸(TRICHLORO ACETIC ACID,TCA)」用於臨床治療
來函:衛部醫字第1091663607號。
主旨:為維護醫療處置安全及品質,請轉知所屬會員不得使用不具藥品查驗登記證之「三氯醋酸(TRICHLORO ACETIC ACID,TCA;以下稱TCA)」用於臨床治療,請查照。
來函:衛部醫字第1091663607號。
主旨:為維護醫療處置安全及品質,請轉知所屬會員不得使用不具藥品查驗登記證之「三氯醋酸(TRICHLORO ACETIC ACID,TCA;以下稱TCA)」用於臨床治療,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