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灣皮膚科醫學會

轉知訊息-政府機關

【轉知】財政部國稅局公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注意事項

各位會員,您好:

財政部國稅局公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注意事項,其中:

薪資所得計算除原有定額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8 年度為 20 萬元)方式,另新增列報規定費用核實自薪資收入中減除方式,薪資所得者不分行業類別,均得擇一擇優適用。

另,關於「進修訓練費」說明如下:(二)進修訓練費:指參加符合規定之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之訓練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當年度薪資收入總額的3%為限

若需要索取憑證之會員,敬請逕洽本會秘書處,本會將補發108年度研習費統一發票或收據供報稅使用。

檢附國稅局新聞稿,請點選標題即可連結至相關公告:

1.報稅眉角看過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注意事項

2.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總說明

3.薪資所得計算及必要費用減除疑義解答(Q&A)

聯絡人:羅敏君秘書、電話:02-23880595~96分機14、email:emily@derma.org.tw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 敬上

10046 台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1-2號4樓
(02)23880595~6
(02)23880597
derma.email@msa.hinet.net
社團法人臺灣皮膚科醫學會,臺灣皮膚科醫學會,臺灣皮膚科醫學會,台灣皮膚科醫學會,皮膚科醫學會,臺灣皮膚科,台灣皮膚科,0101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