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灣皮膚科醫學會

榮譽與獎勵

引用中華皮膚科醫學雜誌文獻獎勵辦法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100/3/6第17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提案決議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102/1/13第18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103/9/14第18屆第10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111/6/12第21屆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

目的:為鼓勵會員發表期刊論文時,主動於參考文獻內引用「中華皮膚科醫學雜誌DERMATOLOGICA SINICA」(下列簡稱皮誌)已發表文章,以幫助提昇皮誌之impact factor(註一),特訂定本辦法。
申請資格:臺灣皮膚科醫學會會員、準會員。
獎勵原則:
一、論文刊登於SCI或SCIE之國、內外期刊,且參考文獻內有引用皮誌文章者,經申請審查通過後核發獎勵金。
二、獎勵金的預算總金額,及每篇核發金額,可視impact factor目標值作調整。每年需由皮誌編輯委員會討論,於總預算時提出施行細則,經臺灣皮膚科醫學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執行。
三、本辦法實施第一年,每篇論文引用皮誌文章一次,核發獎勵金新台幣肆仟捌佰元整,以確定有正確計算入引用計數者為主。引用多篇皮誌文章,可累計獎勵金。
四、皮誌自2008年(第二十六卷第一期)起被收錄於SCIE(註二)因此引用皮誌文章以2008年,第二十六卷第一期(含)起之後所刊出文章為限。
五、核發獎勵金資格,需經皮誌編輯委員會審查,申請文章符合能正確提升皮誌impact factor者才予以核發。
六、以第一作者為優先申請,每篇引用獎勵以申請乙次為限;若第一作者為非會員,可由通訊作者申請,申請獎勵者需附上第一及通訊作者簽名同意(若作者非本會會員、準會員則免附簽名)。
申請程序:申請者填具申請表乙份(格式如附表,每篇限填一張),並檢附所發表之論文影(抽印)本一份,送交皮誌編輯組審查。

註一、Impact factor 為Journal Citation Report 使用之評估工具,目前以2-year Impact factor為主要評比方式。其計算方式為"前兩年中出版之論文於今年被引用之總數" 除以 "某期刊於前兩年中出版之論文總數"。
註二、SCIE為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資料庫的縮寫。


填寫完後請:
(1)正本交寄學會:100-46台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1-2號4樓 皮誌編輯組收

(2)Scan後EMAIL至皮誌編輯組電子信箱dermatol.sinica@gmail.com
如有申請疑問,請電洽皮誌編輯助理(02)2388-0595分機12祕書林佳蓉

10046 台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1-2號4樓
(02)23880595~6
(02)23880597
derma.email@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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