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公告
台灣皮膚病理次專科醫師資格認訂辦法 (截止日8/31)
根據臺灣皮膚科醫學會第十九屆第一次皮膚病理次專科資格認定委員會會議記錄決議,開放接受本年度其它會員認定申請,截止日8/31(星期四)。截止日後由本委員會審查資料進行資格認定。
報名參加皮膚病理次專科醫師認定,應繳交下列表件:
(一)報名表(本委員會備索)。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之醫學院、獨立之醫學院或醫學專科學校之畢業證書(影本)。
(三)醫師證書(影本)。
(四)衛生福利部皮膚科專科醫師證書 (影本)。
(五)第三條之(一)或(二)所訂之資格證明文件。
(六)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三張。
(七)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以上文件請正本郵寄至:10046台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1-2號4樓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收。(信封上請註明"皮膚病理次專科醫師認定申請")
如有疑問,請洽(02)2388-0595分機12祕書林佳蓉或分機14祕書羅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