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灣皮膚科醫學會

秘書處公告

關於113年度常年會費繳納事宜。

一、113年度常年會費常年會費已開放線上繳交。
二、繳費方式:請至本會官網,登入會員專區—會員費用查詢,即可繳交會費;可使用信用卡或超商繳費。
*使用超商繳費者請自行列印繳款單,超商繳款單期限為113年12月8日;113年10月7日前於會員專區內註記需寄送紙本繳款單者,將於近日寄出。
三、經本會第十九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取消滯納金制度,本會章程已新增本會會員繳費規定(經104年9月13日第18屆第1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104年11月22日第19屆第1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修正),條文如下:
       第十條:本會會員繳費規定如下: 
       1.凡會員連續兩年未繳常年會費者,將停止寄發本會資料,並自第二年十一月起停止登記其繼續教育積分等各項權利,但經補繳後得恢復之。準會員連續兩年未繳常年會費者,即停止其權利,但經補繳後得恢復之。
       2.凡基本會員或準會員連續三年未繳常年會費者,並經催繳無效者,得經理監事會通過中止會籍,並提報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第十一條:會員得以書面並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第十二條:會員經出會或退會,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四、常年會費收據:繳費後請至「會員專區」—「會員費用」—「繳費紀錄查詢」即可逕行下載列印;使用信用卡線上繳款後可直接下載, 若使用超商繳款單繳納常年會費,因銷帳需 10 ~ 14 個工作天,為避免重複繳費,請於 10 ~ 14 個工作天後,再上網查詢繳費狀態及下載列印常年會費收據。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羅敏君秘書,電話:02-23880595-1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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